失足女拒“亲嘴”遭殴打刺死男子 被认定防卫过当 引发热议 失足死男男子暂时离开出租屋

時間 2024-08-18 05:38:04

一名失足妇女在拒绝男子“亲嘴”要求后遭到持续殴打。亲嘴在邻居劝说下,失足死男男子暂时离开出租屋,女拒却又折返并扬言“弄死”她,遭殴还踢了女子一脚。打刺定防当引情急之下,卫过女子拿起身边的发热水果刀将男子刺死。近日,亲嘴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相关判决,失足死男认定女子行为属防卫过当,女拒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。遭殴

失足女拒“亲嘴”遭殴打刺死男子 被认定防卫过当 引发热议

判决书揭示了案件详情:广西籍女子蒙某,打刺定防当引41岁,卫过案发前租住于重庆沙坪坝区。发热2023年10月20日午后,亲嘴她在巷口接客时遇到一男子询价。双方议定后,蒙某将其带回出租屋发生性关系。期间,因蒙某拒绝男子亲嘴等要求,男子开始对她扇耳光、拳击头部,持续施暴约三四分钟。

邻居闻声敲门劝阻,男子短暂离去,但旋即返回,声称要“弄死”蒙某,并猛力将她踢倒。蒙某在惊惧中抓起一旁的水果刀,男子再次冲来攻击时,她起身刺向对方。男子被刺后抽出刀,试图反刺蒙某,但很快体力不支,最终身亡。蒙某迅速拨打急救与报警电话,并在现场等待警方到来。

法院审理查明,49岁的郑某与蒙某达成卖淫嫖娼协议后,在性交易过程中产生冲突,郑某遂对蒙某施以暴力。争执升级至屋外,围观群众劝解无效,郑某宣称要打死蒙某,随后冲回出租屋将其踹倒。蒙某此时挥刀刺中郑某左胸,导致其心脏破裂,因急性心包填塞经抢救无效死亡。法医检测显示,郑某血液中含乙醇。

庭审中,检方指控蒙某犯故意伤害罪,同时认为其行为属防卫过当,应予减轻处罚。蒙某对此表示认罪认罚,并承诺尽力赔偿被害人家属。其辩护律师则主张蒙某行为属正当防卫,即便认定防卫过当,鉴于其积极补救等因素,亦可免予刑事处罚。

法院审理认为,蒙某在遭受现实、紧迫的不法侵害时,以水果刀反击确属防卫行为,但不构成特殊防卫。鉴于郑某的侵害行为尚未严重危及蒙某人身安全,而蒙某却选择直接刺向郑某要害部位,防卫行为明显超出必要限度,故认定为防卫过当。

据此,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于今年3月13日作出一审判决,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蒙某有期徒刑4年。

该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讨论,部分网友提及近期热门电影《第二十条》。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永红在接受潇湘晨报采访时表示,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,正当防卫需具备起因条件、对象条件、主观条件,且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。他分析指出,尽管郑某存在事前殴打、事后返回施暴及言语威胁的行为,但并未达到“严重危及人身安全”的程度,因此蒙某的行为不构成特殊防卫。

张永红强调,应从防卫人角度出发考察防卫行为是否适度,尤其是在力量悬殊、持续威胁的情况下,要求防卫人精确控制防卫手段和打击部位既违背常理,也过于严苛。他主张,蒙某的行为未超过一般正当防卫的限度要求,应认定为正当防卫。

张永红进一步指出,无论身份如何,包括失足妇女在内的公民均有权依法正当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。在类似案件中,不应因防卫人的特定身份影响公正判决。